我国目前展览的设计与施工制作有三种常规形式:
一是由博物馆自己培养队伍来完成,整个展览(除陈列设备与部分辅助展品借助外援)基本工作由自己人承担,这种模式仅限于少部分大型博物馆。
另一种展览设计与施工,分别由不同单位来承担,也就是说,设计由一家公司负责,施工由另一家公司负责,俗称分项招投标形式。
第三种模式是设计与施工同属一家公司承担,即谁设计谁施工,俗称捆绑式招投标形式。

后两种工作形式,国内大量存在,致使很多博物馆展览工作面临对社会公开招投标,而展览招投标是一项市场化经济行为,人为操作自然会产生不少违规行为:
一是存在人为干预行为,不法投标人为了寻找中标之术,拉关系找人脉滋生着腐败,人为地干预了评判结果。
二是存在趋利行为,低价中标是罪魁祸首,投标人为了获得中标项目,压价投标,中标后又为了获取利润,采取偷工减料来取得利益最大化。
三是存在合作中扯皮现象,尤其设计与施工分由不同公司承担,施工单位不得不为了方案细节反复与设计方沟通,而这种沟通与协商很可能会因为设计方不愿意配合,而变得异常困难,从而影响了施工单位的进展。如遇到棘手问题,更容易产生相互推诿责任和相互扯皮现象发生。

展览陈列设计的质量,与施工规范合理有关。2016年11月22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《关于加强馆藏文物展陈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主要针对博物馆发生的文物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情提出的相关要求,进一步强调博物馆在设计与施工中要严格杜绝各种安全隐患,从政策与制度上加强科学管理。
表现为对项目资金、施工进展、安全保障体系、施工技术设备,人员调配等方面的管理,以及高科技的运用等诸多内容,在施工与制作中,任一方面问题解决不好,都会或多或少影响到陈列展览的效果。
展览质量的提高有赖于经济基础与技术保障。到目前为止,我国可供陈列布置用的物资材料,还是相当贫乏,不仅品种少,而且质量差,供应还常常紧缺,在这种情况下设计师纵有丰富的艺术修养也难为无米之炊,客观上也一直制约形式设计思维的发挥。
此外,采购这些物资材料往往会受到财务制度的重重制约,层层报批,旷日持久,而施工布展时间有限,常常会面临因等不到上级批复,展览工期就将临近的窘迫,因此在施工中,不得不因陋就简草草结束任务。
解决此类问题就要有赖于我国工业技术发展,有赖于工业产品开发,有赖于设计师对新材料、新技术的利用与研究工作。另外,还要改进博物馆财务管理内在机制,方便经费开销在陈列布展上快捷畅通。